【山頂奪命車禍】電動助力車唔踩唔郁 暫未普及 多經私人購入

撰文:陳諾希 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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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1日)早上近9時,港島山頂道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名54歲德籍男子與朋友騎單車落山時,失控越過對面線,與一輛貨車迎頭相撞,單車男當場不治。死者遺下的單車為意大利品牌Bianchi 電動助力車,型號為Impulso E-Road Ultegra 11sp (E road 系列),市價約3300至4500英鎊(約3萬至4.1萬港元)。由於運輸署一貫政策是不會向電動可移動工具登記及發牌,故市民不能合法在港使用。有單車專門店職員指,電動助力車在本港暫未普及,一般都是經私人訂購回港。

山頂道發生奪命車禍後,記者向單車專門店查詢有關電動助力車的資料,以了解涉事電動助力車的性能。職員Hugo表示,現時電動助力單車在香港並不普及,「在街上10部(單車)入面可能得1部」。該職員指,電動助力車在外國十分流行,唯在香港卻「過唔到機電署」,因為根據香港法例,電動助力車並不會獲發牌照,故香港大部份大型單車專門店均沒有出售電動助力車,而坊間所見的電動助力車不少是私人經外國途徑購入。

涉事的單車為意大利名牌Bianchi 電動助力車,型號Impulso E-Road Ultegra 11sp (E road 系列)(網上圖片/Bianchi官方網站)

Hugo續指,涉事的Bianchi電動助力車與一般電動單車不同,很多人誤以為電動助力車與電動單車一樣可自行加速,但Hugo解釋,其實電動助力車「比電唔係加速」,電力只屬輔助,仍然需要駕駛者自行發力以產生動力,「只係幫助上坡輕鬆啲」。他認為,涉事型號的電動助力車的危險性不高,甚或比內地流行的「定速行駛」電動單車或電動滑板車為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汽車」的定義為任何由機械驅動的車輛。電動可移動工具屬機械驅動,因此都屬於「汽車」。任何「汽車」必須領牌才可於道路或私家路上行駛。

【山頂奪命車禍】今日早上近9時,山頂山頂道發生致命單車交通意外。一名54歲外籍單車男頭部重創當場不治。(黃偉民攝)

翻查網上資料及Bianchi官方網站,Bianchi 在香港並未設立經銷商。而涉事的單車型號Impulso E-Road Ultegra 11sp (E road 系列)標榜耐用性和輕巧,電池可運作達500小時,單車亦設有多功能液晶顯示器,有5種程度上的步行輔助(Walk Assist),最長可達200公里的步行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