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遊行|私了被控暴動罪 16歲中學生襲清路障女人下午提堂

撰文:鄧詠中 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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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反惡法大遊行」引發連串衝突,警方全日拘捕122男71女,其中1名16歲男學生在天后私了清路障女途人被捕,暫控1項暴動罪及1項傷人罪,今日下午2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東區警區總督察(刑事)盧彥霖交代案情指,5月24日下午2時30分,1名女途人行經天后興發街琉璃街交界時,發現路上有雜物,有人以垃圾筒、鐵馬等阻礙交通。女途人嘗試清理,遭4男女上前指罵。4人以竹杆、拳腳襲擊女途人後逃離現場,她追到其中一名施襲者,並向巡經的警員報案。警方以「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拘捕1名16歲姓黃學生,女途人送院後同日出院。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調查後,暫控16歲男學生1項暴動罪及1項傷人罪,今日下午2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盧彥霖形容當日2宗私了事件「令全港市民非常之憤怒」,強調警方必定會追查到底,將犯人繩之於法,呼籲目擊者致電61480071提供資料。

另外5月23日下午在牛頭角下邨顯貴樓旁行人天橋,3名15至16歲就讀中四男子,因政見問題用刀威嚇擺街站的女子,被控串謀傷人,昨日在觀塘法院提堂不獲批保釋,需要還押候審。

而去年6月10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集會,警方在8月拘11人,及後8人拒絕保釋(俗稱踢保)。警方昨日與今日(26日),再次拘捕早前踢保的男子,加上2名保釋候查男子,共10名年齡介乎19至41歲人士涉嫌「非法集結」,將於6月12日東院提堂。盧彥霖強調即使被捕人拒保獲暫時釋放,不代表警方日後不會作出檢控:「犯法嘅人就算逃到去天腳底,我哋一樣會拉到佢返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