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食肆晚市禁堂食 醫院、警署等紀律部隊餐廳豁免

撰文:朱雅霜
出版:更新:

本港爆發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特首林鄭月娥前日(13日)宣布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及第599G章「限聚令」,推出新規定,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由今日開始餐飲業自晚上6時至翌日凌晨5時禁止堂食,但部分特定處所獲豁免,包括醫院、護理院舍及紀律部隊員工餐廳等。

醫院食肆毋須禁堂食,伊利沙伯醫院內茶座如常開放。

按新規定,毋須禁止堂食的特定處所,即第599F章附表1所列處所以及獲政務司司長豁免的餐飲業務,前者包括醫院、護理院舍、治療中心、寄宿學校、政府控制或管理的處所,及為用作私人住所而興建並實際如何使用的處所;後者包括機場和航空業的運營和發展所需而提供餐飲業服務、港鐵員工餐廳、巴士公司員工餐廳、隧道員工餐廳、碼頭員工餐廳、體育學院內的餐飲業務、為廢物處理設施員工提供的餐飲業務、為非政府組織經營的日間和居住福利服務的餐飲,以及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的辦事處內的餐飲業務。

據了解,政府控制或管理的處所,包括警署等各大紀律部隊員工餐廳,由於紀律部隊有大量外勤人員,他們在辦公室內無分配工作位置,故只可在餐廳堂食。

晚上7時許,伊利沙伯醫院內茶座如常開放堂食,但僅有數桌醫護人員用膳,與往常全場滿座的情況大相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