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一連三日打擊違反限聚令群組  票控127人

撰文: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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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警方一連三日在新界區進行打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執法行動,以防止人羣聚集,令病毒在社區傳播。行動中,警方共向121男6女,年齡介乎28至91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元朗警區人員於前日(24日)至今日(26日)一連3日在元朗及天水圍區附近的黑點,包括元朗谷亭街、大陂頭徑、天水圍天瑞徑、俊宏軒及天華路等進行打擊違反第599G章的執法行動。行動中,警方共向88名本地男子、18名非華裔男子及6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至91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葵青警區人員於今日(26日)亦分別採取行動,葵涌分區巡邏小隊、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於下午約4時發現有人在葵盛東邨一商場外聚集,涉嫌違反第599G章,遂向年齡介乎63至75歲的6名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青衣分區巡邏小隊及青衣分區特遣隊人員於晚上約8時30分發現有人在長發邨敬發樓外一帶聚集,涉嫌違反第599G章,遂向9名年齡介乎57至80歲的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提醒市民,現行規例禁止市民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任何人參與、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或擁有、控制、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會加強巡查及持續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