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獄風雲】鄧龍威終極上訴失敗 判詞指新證據薄弱 兄長感失望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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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於菲律賓捲入毒品案被判囚終身的港人鄧龍威,前年就案件進行最終上訴,並提出首次提堂的新證據、由菲方提供鄧當年入境菲律賓的紀錄,證明鄧於2000年6月19日入境菲律賓,與菲警當時作供指於6月起已監視他十多日的口供不符。惟辯方今日(18日)收到法院判詞宣判駁回鄧龍威的上訴,意味鄧一直希望重獲自由的願望再次落空。
鄧龍威的哥哥鄧龍彪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又擔心弟弟在獄中情況,他指會與律師研究其他方法幫助弟弟,包括將弟弟引渡回港服刑等。

馬尼拉最終法院就鄧龍威最終上訴案宣判其敗訴。

馬尼拉最終法院就案件的判詞中指出多個要點,包括認為案中證明被告非法藏有危險藥物的理據完善、案中毒品數量多達8公斤、令嫁禍的辯解難以信服,以及辯方否認藏毒及稱被嫁禍的理據薄弱。對於案中辯方提出新證據、由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向菲國移民局取得當年的出入境紀錄,當中顯示鄧於2000年6月19日入境菲律賓,意味菲警當時作供指於6月1至12日於菲監視鄧的證供並不成立,判詞中指出有關證據只能勉強證明鄧於當日抵菲,而警方對鄧的監視是直至當年7月17日,有關證據亦未能說服法院有事實上錯誤。

判詞中又指菲國致力打擊跨國販毒組織不容被阻撓,涉大型藏毒案的犯罪分子不能被鼓勵。

鄧龍威的哥哥鄧龍彪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資料圖片)

鄧龍威哥哥:弟弟餘約16年刑期

鄧龍威的哥哥鄧龍彪表示對結果感到失望,質疑當地法院無視他們提供的新證據,「以為佢今次可以返出嚟,而家再一次落空」。他又指鄧龍威被囚於隔離倉,近期亦未能與他聯絡,擔心弟弟在獄中情況。鄧龍彪指弟弟餘下仍有約16年刑期,指會與律師研究其他方法幫助弟弟包括引渡回港,又希望能獲港府協助。

謝偉俊:普通法下疑點足以令鄧獲釋

協助事件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有關新證據如果於實行普通法的制度下,已是一個很大的疑點令鄧可獲釋放,但稱不同地方有不同看法,當地法庭未有考慮有關證據,對判決感到失望。他指會與律師繼續研究如何協助鄧龍威,但可能是要以司法制度以外的方法,包括特赦或引渡他回港服刑及申請假釋等,但亦形容過去成功引渡的成數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