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野豬|黃竹坑野豬疑遭斬頭劏肚 頭顱遭遺棄草叢 警拘六旬男

撰文:邵沛琳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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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再發生虐待動物案,黃竹坑有野豬疑遭虐殺斬頭!今日(7日)早上11時許,警方接獲跑步人士報案,指香港仔黃竹坑道1號後山草叢,有兩名男子持刀將野豬「分屍」,當時一名男子喝令目擊者指:「唔好多管閒事!」警員到場,發現一隻身長約1.3米、重約40公斤的成年野豬遭棄置在河邊,慘被斬去頭顱及劏肚,身旁遺有一把利刀。據知野豬曾中捕獸器,牠的左前足有夾爛的痕迹。
警員用布遮蓋野豬屍體,並於附近檢獲菜刀、利刀及鋤頭,其後愛協人員於附近草叢尋獲野豬頭及內臟。警方四處兜截後,發現懷疑涉案的63歲姓羅男子,他於落山途中被捕;另有一名疑犯仍然在逃。案件暫列殘酷虐待動物,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一隻身長約1.5米的成年野豬慘被斬頭、劏肚虐殺,野豬的屍體遭棄置在河邊,牠身旁更遺有一把利刀。(黃偉民攝)

據悉,被捕63歲男子為退休人士,沒有結婚,與父親同住大窩口,過往曾做樓面工作。據知他不曾帶動物或屍體回家,平日沉默少言,以玩模型為樂。

愛協發言人指,今日較早時間有行山人士於香港仔黃竹坑道,發現野豬屍體後報警。愛協督察接獲警方通知到場了解情況。其後,警方於現場附近草地發現野豬頭顱及部份內臟,並於現埸截查一名可疑男子,懷疑他與事件有關,現被警方拘捕。

愛協對近日發生多宗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極度關注並感到憤怒、失望及痛心,多宗案件的兇徒以殘暴手法對待動物,使其承受極大痛苦。協會期望警方能儘快緝捕兇徒歸案,令社會大眾明白虐待動物為嚴重罪行。另一方面,協會亦促請政府儘快修訂動物保護條例,制定更具阻嚇性及更全面的動物保護條例,保障社會上動物的福利。

香港野豬關注組:兇徒手法令人髮指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Roni)表示,對於黃竹坑有野豬疑遭斬頭劏肚,他對事件感到非常痛心,他指黃竹坑一帶經常有野豬到市區覓食。Roni直斥兇徒目無法紀,有感近期的虐待動物案件日漸嚴重,兇徒亦變本加厲虐殺動物。

Roni指,近年的殘酷虐待動物案件,兇徒的手法令人髮指,包括深井豪景花園逾30隻寵物,被人殘酷掟落街導致18死12傷案件,律政司放生殘殺動物的人士,令到愛護動物人士感到憤慨。他有感,兇徒避過刑責及得以逍遙法外,反映現行法律存在漏洞及檢察過度寬鬆,Roni希望警方嚴正執法及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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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檢鋤頭、斧頭 正通緝兩男

西區警區總督察(刑事)侯禮文交代案情表示,今早約11時,有行山人士途徑黃竹坑道1號後山澗,發現有人持刀切割物件,兩人滿手鮮血,於是馬上報警。警方接報到場,發現一隻長約1.3米野豬被割頭及劏肚,警員於附近檢獲利器、刀、鋤頭及斧頭。警方調查期間,於山澗截獲一名63歲姓羅本地男子,當時他正清潔雙手,其外形與報案人所描述吻合,查問期間支吾以對,警方根據環境證供,當場將他拘捕。

警方仍在調查被捕男子是否與案有關,亦會調查他是否涉及同類型案件。他報稱無業,今晚將被扣查。警方表示,高度重視案件,案件交由專案隊跟進,並會積極與漁護處及愛協專家調查案件。侯禮文指,野豬腳上有傷口,估計犯案人士可能使用捕獸器,目前野豬屍體已由愛協人員運走。

警方正通緝一名年約50至60歲中國籍男子,中等身材,身高約1.6米,案發時身穿黑色背心。警方呼籲,如市民有任何與案件有關的消息,或在上址目擊案發經過,請立刻聯絡上述調查隊提供相關資料,電話36606611或98241367。

前年大圍野豬遭「行刑式」斬首

翻查資料顯示,2018年8月大圍隆亨邨後山發現野豬碎屍,當時野豬遭行刑式斬首,牠的屍體只有頭部,旁邊有一袋懷疑是野豬肉及內臟,死狀恐怖。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狩獵器具(當中包括捕獸器),亦不得使用狩獵器具狩獵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

據漁護署資料顯示,野豬是本港常見的野生動物,廣泛分布在香港的山林。在一般情況下,野豬習慣避開人類,但在覓食時偶爾會在鄰近郊野的公共地方附近出沒;如果野豬能經常地從處理不當的戶外垃圾、餵飼者取得食物,牠們有機會習慣接近民居或公共地方覓食,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

本港一連三日發生虐待動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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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連發生虐待動物案,包括周五(11月6日)元朗錦田路上村一隻約5歲的黑色雄性唐狗,牠頸部被綠色繩及白色電線捆綁,頭頂及兩邊臉頰有多處刀傷,傷口深至見骨淌血,牠左眼更跌出眼眶;另外周四(11月5日)葵盛西邨10座後山坡一條公眾通道,有一隻腹部被劏開的貓屍體,其腸臟溢出,狀甚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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