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夫婦及女助手被捕 「千個爸媽」涉違國安法及洗黑錢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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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網台主持傑斯、其姓曾妻子,以及姓利女助理,今日清晨被警察上門拘捕。消息指,事件與傑斯年初在網上發起名為「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的籌款計劃有關,該計劃旨在透過眾籌集資,資助已經離港赴台的香港示威者。據了解,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1條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將3人拘捕。
消息指,有人透過計劃籌了千多萬港元,其中動用約600多萬元投資股票,而據知台灣的對口單位屬台獨組織。

今早(21日)傑斯於facebook專頁證實事件,並指「傑斯今早被捕,已聯絡律師,未知有冇保釋」。至於李慧玲亦於facebook專頁發文指,傑斯和太太今早被上門拘捕,警察現仍在他家中搜查,有黃國桐律師陪同。內文指出,指控「千個爸媽」涉嫌洗黑錢、亦有可能涉嫌資助分裂國家。傑斯稍後會被帶到灣仔警總,傑斯的太太會到柴灣警署。

翻查資料顯示,傑斯於今年2月於facebook平台帖文指推出「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籌款計劃,計劃於網上進行募捐,並指籌款主要資助示威者在台灣求學及生活。

黃國桐律師認為警方指控嚴重,並對相關罪名百思不得其解,坦言要看警方有何證據。

黃國桐律師指,今早6時許得悉警方上門拘捕傑斯夫婦二人後,已即時趕往傑斯寓所了解詳情,並與傑斯會面,其後一直跟到北角警署。黃證實,傑斯夫婦被控洗黑錢及分裂國家罪, 他認為警方指控嚴重,並對相關罪名百思不得其解,坦言要看警方有何證據。

根據《國安法》第21條所指,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20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第21條所指的《國安法》第20條,當中列出3項行為屬違反國安法。
根據《國安法》第20條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