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在荔枝角垃圾站獵殺野豬 其中1人落網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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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接連發生野豬獵殺事件。其中前晚(1月31日)荔枝角長坑路近垃圾站,有居民發現3名男子懷疑於以硬物殺死一隻野豬。警方表示,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追查後,昨(2月1日)午在美孚九華徑,拘捕一名姓林(44歲)本地男子,他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正被扣查。警方亦指於案發地點發現兩個懷疑捕獸器。事件中,仍有兩名疑犯在逃。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非法管有及使用捕獸器,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非法管有或使用狩獵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不合理地而引致動物受傷及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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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前晚近10時,有居民發現3名男子,於荔枝角長坑路近垃圾站以硬物襲擊野豬。警方到場在長坑村前下約50米一個山坡垃圾站,發現一隻野豬屍體,腿部遭捕獸器夾着,有大量血漬。事後追緝3名涉案男子,其中2人高約1.8米、身穿灰色衫及長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