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兩「飛天蠄蟧」專竊搭棚住宅 涉新年元朗屯門7案掠$49萬財物
撰文: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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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7宗發生於2月農曆新年、在元朗及屯門的入屋爆竊案,揭發賊人覬覦搭棚的住宅單位,日光日白化身「飛天蠄蟧」爬棚撬窗而入,掠走共逾49萬元財物。警方翻查大量「天眼」後,昨日(13日)拘捕兩名分別姓高(51歲)及姓王(52歲)的無業漢,兩人已被暫控6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明日(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據警方初步調查,被捕兩人涉及今年2月6日至11日,元朗及屯門區發生的6宗爆竊及1宗企圖爆竊案。涉事現場均屬正進行棚架工程的住宅,失竊財物金額約49萬元。警方調查顯示,疑犯在日間時份爬上棚架,再用硬物撬窗,潛入搜掠,偷走現金及首飾珠寶,繼而沿大廈後樓梯逃去。據了解,案犯地點發生在獨立屋及大廈不等,最高一宗損失金額高達20萬元。
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由政府安裝的閉路電視影像管理系統,成功鎖定兩名疑犯身份。元朗警區刑事部及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展開聯合行動,昨日(13日)拘捕兩名分別51歲及52歲的本地無業男子,並在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登記車輛以及住址,起回犯案時身穿衣物,以及大批現金、兩對鑽石耳環,一條鑽石頸鏈及一條珍珠手鏈,共值1.4萬元的財物。警方亦檢獲爆竊工具,士巴拿及螺絲批等。兩人已被暫控6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明日(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何倩茵指,入屋犯法罪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切勿以身試法。而打擊「搵快錢」 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警方於假期期間,會針對爆竊黑點加強巡邏。
警方呼籲市民,無論在外遊的期間或外出工作,切記要鎖上門窗,若大廈附近正進行棚架工程,更要警惕單位保安,考慮加裝窗花、具警報功能感應器或閉路電視。如發現可疑人士,請立即通知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