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掃黃檢潤滑劑安全套等 3泰女涉違反逗留條件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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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19日)在區內,展開行動以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捕3名持泰國護照的泰籍外籍女子(39至46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亦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潤滑劑、安全套及按摩油等。

行動中,3名泰籍女子被捕。(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