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屢於西九超速 警拘司機揭車牌號碼掉轉 據悉疑犯任職水警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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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西九龍總區交通人員,早前發現一輛電單車於區內接連超速3次,其後核對車牌時,發現相關車牌與該車輛不符。人員遂展開搜查,及至今日(13日)下午約1時,在深水埗大埔道一帶截獲涉事電單車,並發現車牌其中兩個號碼的次序掉轉,遂拘捕57歲男司機,他涉嫌干犯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

據了解,有人報稱於去年年中,向朋友購入涉案電單車,但沒有留意車牌是否與行車證上的車牌符合,初步相信沒有任何利益得着;深水埗警區重案組已接手跟進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消息稱,疑犯隸屬水警東分區。

據了解,被捕司機為一名現職的休班水警人員;警方揭發其車牌其中兩個號碼的次序掉轉。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文件的偽造」列明,凡意圖欺詐而偽造、更改、使用,或借予或容許任何人,使用任何牌照、執照、許可證、證明書、證書、通知書、其他文件或任何登記號碼等;或製造或管有文件或其他物件極為相似的任何文件或其他物件,以致有刻意欺詐目的,即屬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