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海上走私案拘4船員扣漁船 檢$2500萬魚翅雪茄及電子產品
香港海關上周六(22日)偵破一宗海上走私案,拘捕4名男船員,檢獲32箱走私貨物,包括400公斤乾魚翅,超過40萬件電子產品及1,200支雪茄等,市值約2500萬,並扣查一艘用作走私的漁船。
海關指,若該批貨品成功走私內地,可逃避約300萬元的稅項。被捕4名男船員,現正被海關扣留調查,稍後他們將被暫控一項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並於明天(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高級調查主任康恩稱,上周六晚上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人員,在屯門一帶進反走私巡邏,其間發現一艘漁船停泊在岸邊,及後有人將數十箱的貨物搬運到漁船的甲板之上,因此引起人員懷疑,當發現這艘漁船有機會會從西邊的水域離開香港時,有組織罪案調查科隨即與港口及海域科進行聯合行動截停船隻。
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動組高級督察黃芷欣稱,當漁船駛近香港西北面的水界,準備離開香港水域之前,海關區域巡邏船立即展開追截行動。最終人員於大澳附近的水域,截停了該艘正準備開往內地的漁船,並登船作出調查。
當時船上共有4名船員,人員要求船長出示載貨艙單,但船長未能提供載貨倉單及任何文件,人員隨即搜查船隻。經搜查後,人員發現其中一個船艙內佈滿了大量雜物,當移開所有雜物後,發現了通往船艙下層的通道,並於下層發現一個被木板圍封住的暗格,經仔細搜查之後,在暗格內檢獲一批未列在貨艙單的貨物,包括乾魚翅、電子零件及雪茄等。人員隨即拘捕該4名船員,並將案件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作跟進。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高級調查主任康恩表示,海關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有不法份子僱用該批船員,並利用艘漁船作掩飾,試圖將這批走私物品偷運至內地。康恩續指,由於這批走私物品收藏在船體結構內的暗格或分間位置,海關有理由相信該艘漁船,是經改裝後以製造空間去收藏的走私貨物,因此海關將會扣查船隻,並安排合資格的驗船師作船體檢驗。
案件中,主要的走私物品包括受管制的乾魚翅、電子產品以及雪茄等等。海關相信不法份子走私乾魚翅的原因主要是,內地對貴價食材的需求高;另外如果要正當出口受管制的乾魚翅,需領取相關的出口許可證,因此不法分子不惜挺而走險,偷運這批乾魚翅返回內地。再者,不法份子走私貨物另一個主要原因是想逃避國家的稅項,以這宗案件的案值計算 ,若該批貨品成功走私內地,可逃避約300萬元的稅項。
案中4名被捕的男子,年齡介乎31至53歲,他們的角色分別是船上的船長、輪機長以及兩名船員,4被捕人現正被海關扣留調查,稍後將暫控他們一項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並於明天(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重申,走私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