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澳門酒店執走手機拾遺不報 六旬港男偕菲籍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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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4月16日)澳門治安警察局接獲市民報案,指在路氹城一間酒店遊覽期間,遺失一部值約2,100元人民幣的手提電話,遍尋無果,懷疑被人拾獲據為己有。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酒店監察系統後,鎖定兩名男女,同日在新馬路將兩人截獲,有人承認拾遺不報,人員亦在涉案男子的行李內起回該手機。
兩名涉案男女分別為60多歲香港男子、以及40多歲菲律賓籍女子,他們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交由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