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婦裙下有乾坤 大腿綁4瀕危活龜圖帶離港 虐畜等罪成囚兩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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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昨日(15日)於深圳灣管制站離境大堂截查一名43歲女旅客,經檢查後發現她將4隻活龜綁於大腿,並以長裙作遮掩,活龜估計市值約4萬元。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到場查驗後,確認該批活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所管制,並隨即接手跟進調查及提出檢控。
涉案女子今日(1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判監兩個月。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同時,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