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擬貨幣投資騙案呃$140萬 清洗逾千萬黑錢 男子被判囚49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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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時年44歲的本地男子,涉及一宗發生於2020年12月的投資騙案,受害人為5名年齡當時介乎35至52歲的本地男子,他們均指被指示於虛擬網上平台進行虛擬貨幣投資。惟報案人其後無法取回金錢,懷疑受騙,涉案總騙款共約140萬元。
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2022年2月17日在葵涌拘捕涉案男子,他涉嫌在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6日期間,清洗約1,087萬元的犯罪得益。他早前被裁定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罪名成立。案件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該名被告人被判囚49個月。
警方表示,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被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申請,該名被告人被加重4分之1的刑期。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