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鄉下輋村7歲女童遭非禮痛哭驚動街坊 13歲男童涉案被捕
撰文:林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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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鄉下輋村發生非禮案,一名13歲男童涉案被捕,受害女童只得7歲。據了解,受害人與被捕人互相認識。
事發於上周六(9日),據悉7歲女童在母親陪同下到八鄉下輋村足球場玩耍,被捕男童突然將女童抱到角落,伸出狼爪。女童失聲痛哭,驚動街坊注意,男童立即逃去。
晚上7時10分,街坊及女童母親向村內巡邏的警員求助。得知男童衣着及翻查閉路電視後,警員隨即到男童的寓所將他拘捕。案件列「猥褻侵犯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處理,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第9隊跟進。
據了解,受害人與被捕人互相認識。事件曝光後,有街坊在區內facebook群組,呼籲家長及小朋友出入小心安全及多加留意。
警方表示,於上周六(8月9日)接獲一名32歲女子報案,指她的女兒於同日下午約6時在八鄉下輋附近懷疑被一名男童非禮。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同日晚上8時半,在八鄉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嫌「猥褻侵犯」,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猥褻侵犯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