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警國安處帶走錢寶芬妹妹到警署助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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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於7月25日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包括錢寶芬,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消息指,國安處人員今早(19日)將錢寶芬的妹妹,帶返屯門警署協助調查,至中午12時半左右離開警署。

錢寶芬妹妹中午時份離開屯門警署。(羅敏妍攝)

警方早前指,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人士,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早前已被懸紅100萬元通緝的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5名被指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人士及10名「香港議會議員」包括錢寶芬、姜嘉偉及張信燕等,法院已應警方申請發出拘捕令。

「香港議會」16人列潛逃者,政府刊憲撤銷特區護照、禁提供資金等措施,包括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等。(警務處國家安全案件通緝人士及懸紅公告)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於8月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賦權,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16名被發出拘捕令正潛逃人士,包括何良懋、霍嘉誌等人,實施多項措施,涉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等,大部分人士會被「撤銷特區護照等」,至於個別人士還會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16名被發出拘捕令正潛逃人士,涉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