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一名本地公司董事 涉無註冊下進行$12萬以上銀幣交易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香港海關昨日(10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銀幣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一名董事。該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揭一公司交易逾$12萬銀飾涉無註冊違規進行多宗$12萬以上交易 海關調查一間本地珠寶公司涉多次無註冊交易逾$12萬寶石鑽飾 海關拘一公司董事涉多次無註冊交易逾12萬元珠寶 本地公司東主被捕涉無註冊下多次進行$12萬以上銀飾交易 海關拘一名本地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