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非註冊貴金屬及寶石交易 揭一公司交易逾$12萬銀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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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昨日(4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多宗總額均為12萬以上港元的銀飾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經已結束。

海閞表示,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在沒有所需註冊的情況下而進行總額為12萬港元或以上的相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