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粉嶺放蛇打擊白牌車 扣查兩Tesla向司機發傳票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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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9日)在新界北總區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行動。

中午時份,人員喬裝乘客租車,由粉嶺前往大埔,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分別35及56歲男司機,他們分別報稱司機及無業,均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兩輛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據了解,是次車資約80至90元;警方亦將向兩名司機發出傳票。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在抵達目的後,成功截獲兩車;以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向兩名司機發傳票。(林振華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稱,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現作出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交代案情。(林振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