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截赴大馬印尼遠洋船貨櫃 揭藏$1.7億走私電子產品汽車零件等
海關於9月18日及9月26日,偵破兩宗利用出口遠洋船走私案,分別前往印尼及馬來西亞,4個貨櫃分別報稱載有電腦零件及精煉鉛金屬。海關最終查驗後,檢獲市值1.7億元走私貨物,包括多款電子產品、手錶、玩具、銀塊及汽車零件等。
海關相信,若走私份子成功運到有關國家,可逃避稅款高達4,000萬港元 ,現正追查貨物的付貨公司、收貨公司、來源地及出口地,不排除稍後有人被捕。
海關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於9月18日及9月26日,港口及海域科聯同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展開聯合行動,鎖定4個40呎海運貨櫃。其中兩個貨櫃前往印尼,報稱載有電腦零件、手錶零件及計數器等;另外兩個貨櫃前往馬來西亞,報稱載有精煉鉛金屬。經查驗後,關員在該4個貨櫃內,檢獲大批未列艙單貨物,市值高達1.7億元。
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劉芷欣指,當海關對該4個貨櫃進行X光檢查時,發現影像有不尋常情況。貨物中報稱為電腦零件及手錶零件,但影像與體積並不吻合,而且圖片中顏色深淺不一,反映精煉鉛密度並不符合。海關基於上述發現,認為貨櫃收藏走私貨物,於是轉交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作跟進調查。
經查驗後,海關9月18日在出口印尼的兩個貨櫃內,發現除了內藏正當申報貨物外,另有大批未列艙單貨物混雜其中,包括手提電腦、手錶、銀塊、相機、汽車零件、健康食品及玩具等,市值超過7,000萬港元。海關相信,走私份子透過將走私貨物,混雜在申報的貨物當中,企圖矇混過關,最終仍被截獲。
而在9月26日,海關查驗出口馬來西亞的兩個貨櫃,發現貨櫃完全沒有所報稱的精煉鉛,全部為未列艙單貨物,包括各類型電腦、手機、汽車電池、集成電路及手提電腦等,市值高達1億元 。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黃穎炘指,兩宗案件中檢獲的貨物,圖偷運至印尼和馬來西亞,均需徵收關稅。走私份子為了逃避關稅,鋌而走險瞞報。海關估計,走私份子若成功走私,可逃避稅款超過4,000萬港元。海關目前仍針對案中的付貨公司、收貨公司、貨物的來源地及出口地作調查,不排除會有涉案人士被捕。
海關重申,會繼續透過情報主導和風險評估的原則,全方位打擊各類走私活動。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