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2025|男侍應「手多」毀參選人推廣旗幟 涉刑毀被起訴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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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繼3名少年撕毀屯門三聖邨3張推廣海報被捕後,警方亦於11月2日接獲一名參選人的助理報案,指發現一支懸掛在西貢公路行人路圍欄上的推廣旗幟破損,並跌於在地上。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疑犯身份,昨日(11月3日)在西貢區拘捕涉案男子,他已被落案起訴「刑事毀壞」罪,今日(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被捕39歲男子任職侍應,報稱因「手多」而衝動破壞選舉推廣旗幟,並非針對個別參選人,亦沒有政治意圖。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繼續跟進調查。

一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宣傳旗幟被人破壞,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涉案男子,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督察吳澤鉅交代案情。(左朗星攝)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督察吳澤鉅表示,警方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均零容忍,絕不姑息。警方會竭盡全力、嚴正執法,並與社區各持份者緊密協作,確保市民能於12月7日,在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立法會選舉亦能安然有序進行。

一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宣傳旗幟被人破壞,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涉案男子,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督察吳澤鉅交代案情。(左朗星攝)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