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四村屋遭連環爆竊 失$8萬電子產品及現金 38歲內地漢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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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25年12月22至26日接獲4宗報案,指沙田區內4個村屋單位懷疑遭爆竊,經初步點算後,損失一些值約7.9萬元的電子產品及2800元現金。新界南總區刑事部及沙田警區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月12日)下午於馬鞍山西沙路拘捕一名38歲姓康內地男子,涉嫌爆竊,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檢獲懷疑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穿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警方呼籲,村屋住戶應確保採取足夠的防盜措施,例如安裝窗花、閉路電視、防盜警報器等,另外亦要謹記鎖好門窗。如發現任何可疑人或情況,應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