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兩女旅客攜私煙入境被揭發 罪成判囚6星期及4星期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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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旅客3月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時,被海關揭發管有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兩人今日(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囚6星期及罰款4,000元,以及監禁4星期及罰款3,000元。
首宗案件發生於3月8日,關員截查一名64歲抵港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6,801支未完稅香煙及200克製成煙草,估計市值約近3萬元,應課稅值約2.3萬元,她今日被判囚6星期及罰款4,000元。另一宗案件則發生於3月31日,一名55歲女旅客在同一管制站被截查,海關在其身上及行李內合共搜出599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2,500元,她今日被判囚4星期及罰款3,000元。
海關提醒市民,走私、處理或管有未完稅煙草均屬嚴重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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