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男扮援交中介識4未成年少女 做嫖客沒付錢更騙財 警斥無恥
警方近日偵破一宗新型騙案。一名36歲無業男子涉嫌假扮中介誘騙未成年少女援交,聲稱能提供港幣3萬至10萬元的報酬。他其後以嫖客身份與4名未成年少女進行性行為,卻未有支付款項,更藉詞騙財,著少女支付「保證金」。有少女其後懷疑受騙,於是報案揭發事件。案中4女被騙去共3.3萬元。
警方以涉嫌「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將該男子拘捕,他已被落案起訴,明日(14日)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騙徒每次增報酬金額 誘女童5日內3度援交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總督察張晉堂表示,早前接獲一名15歲女童報案,指在網上社交平台結識了一名自稱為「援交中介」的人士。該帳號以女性英文名字及頭像作掩飾,並聲稱能提供港幣3萬至10萬元的報酬,誘使其提供援交服務。
其後,女童按指示於兩間分別位於元朗及天水圍的賓館及酒店,與一名男子在今年4月初,5日內發生3次性行為。事後,騙徒不僅沒有向她支付任何報酬,更以「需支付保證金」或「嫖客尚未轉賬」等藉口,反向女童索取金錢。受害女童按騙徒指示,將港幣1.3萬元存入對方提供的收款帳戶,最終女童發現受騙並決定報警求助。據了解,騙徒每次增加援交報酬金額,由3萬增至10萬元,以誘使女童持續提供性服務。
男子自編自導自演一人分飾兩角 以嫖客身份與女童發生性行為
警方高度關注案件,隨即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調查。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情報分析後,警方迅速鎖定嫌犯身份,並於前日(11日)在元朗區拘捕一名姓葉(36歲)本地無業男子。
經調查顯示,被捕男子在案件中,扮演「自編自導自演」的角色,他既是案中的嫖客,亦是假扮女性中介的騙徒。他透過假扮一名女性援交中介,藉此降低受害人戒心,並在假扮中介及安排工作時,特意警告女童不得與嫖客交換聯絡資料,並聲稱報酬會由中介統一支付,以隱瞞其雙重身份,其後被捕男子再用嫖客身份與女童發生性行為,警方斥其行為可恥。
4名受害人年齡介乎15至17歲
警方再揭發被捕人曾以相同手法,於2025年10月至11日期間,誘使另外至少3名年齡介乎16至17歲的未成年少女向其提供性服務,並騙取至少港幣2萬元。
該名男子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將會被暫控「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罪名,並於明日(14日)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直斥被捕人無恥 呼籲若市民遇同一騙案手法報警
警方強調,被捕人以「網上性誘識」手法犯案,利用網絡的隱蔽性隱藏真實身份,有計劃地接近並剝削未成年人士,更無恥地騙取受害人的錢。警方呼籲青少年在網上社交時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不明來歷的賺錢機會。
警方提醒所有年青人切記潔身自愛,勿輕易誤信網上同類所謂援交 / Part-time girlfriend資訊,令自己受傷害,警方亦提醒家長和教師提高警覺,教育孩子識別網絡風險,避免兒童受到不必要嘅傷害。
因為今次案件被捕男子曾以相同手法欺騙其他受害人,警方呼籲,任何懷疑自己曾以相同手法受騙的市民,盡快致電6074 6806與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聯絡以提供相關資料交由警方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均屬嚴重刑事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干犯「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