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趁顧客做Facial偷信用卡 交同黨購物套現 6人被捕涉19案
一名39歲美容院美容師,趁顧客接受美容療程期間,偷去其銀包內的信用卡,然後交予接應同黨,購買貴重物品後再轉售套現。警方於過去兩日搗破此犯罪集團,拘捕4男2女,涉嫌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相信涉及41萬元。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李木易警司講述案情稱,警方於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間,共接獲19宗市民報案指信用卡被盜取,並在短時間內被人在港九新界多處購買貴重物品,損失金額總值超過41萬元。
趁受害人躺平接受療程 偷取銀包內信用卡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立即展開深入調查,通過情報分析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最終發現所有受害人在信用卡被盜前,都曾經光顧一間旺角美容院。警方順藤摸瓜下,成功鎖定一個盜竊集團,美容院一位美容師更是集團主腦,她利用職務之便,在顧客接受美容服務時盜取信用卡,得手後隨即將信用卡交給在美容院外接應的同黨;然後該同黨立即離開,前往店舖購物,最後轉售套現。
李木易續指,受害人接受美容療程前,涉事的美容師要求她將個人物品及手袋放在床邊或儀器旁邊。當受害人躺平接受療程、閉眼放鬆精神之際,美容師趁其不備偷取其銀包內的信用卡,得手後再將銀包放回原位,以避免受害人察覺。事實上有受害人在數日後,甚至接到銀行月結單才驚悉信用卡被盜用。
轉交美容院外同黨 購買貴重物品再出售套現
而被盜取的信用卡,美容師第一時間交予在美容院外接應的同黨。由對方前往不同地區的電器舖、金舖或藥材舖購買智能手機、金器或保健品等,再將物品出售套現。
盜竊集團的成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整個過程由盜取顧客信用卡,轉交同黨,購買物品至出售套現,一氣呵成,務求於最短的時間內,以及被受害人發現信用卡被盜之前,獲取利益。 案件損失金額總值超過41萬元,單一案件損失金額最大是5萬元。
警一連兩日拘4男2女 39歲美容師為盜竊集團主腦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於過去兩日(4月14日及15日)展開行動。當時探員發現有集團成員正在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購物,遂以「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4男2女(39至52歲),並在其中一人上搜獲一張他人信用卡。當中39歲被捕美容師,相信是盜竊集團主腦。
其中3名被捕人已合共被暫控一項「盜竊」及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於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李木易呼籲市民,光顧美容院或其他類似地方例如健身中心時,許多人習以為常將手袋、錢包或手提電話等個人物品暫放於身邊的休息區、床邊或開放式層架上,以為「只是離開一會兒」或「眼望到的範圍」應該不會有問題。然而這些地方始終是公眾地方,即使是看似安全的環境,也有可能潛藏財物被順手牽羊、盜取的風險。
正如本案的盜竊集團成員,藉着受害人對財物保管之警覺性低、掉以輕心,以及利用他們對美容院的信任而監守自盜,進行盜竊。 因此,市民應時刻保持警覺,謹記「貴重財物不離身」的原則,盡量將隨身物品置於視線可及的範圍內。若視線會離開貴重財物,應該選用附有鎖具的儲物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