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鼠又養鼠!葵涌滅鼠隊藏活鼠切蘋果餵飼 否認追KPI稱忘記銷毀
政府近年投放大量資源推行地區清潔及防治鼠患行動。然而,《香港01》記者發現食環署位於葵涌的外判滅鼠隊,每日收集到的活鼠,有時並非全數即時送往垃圾收集站處理,而是運到區內遊樂場的山邊籠內,用物品作遮擋,更切蘋果餵養,記者一連三日都發現山邊的老鼠未被銷毀。籠內不時傳出老鼠「吱吱」聲叫,公共衛生情況堪憂。
記者就此追問滅鼠組管工,他否認「養老鼠」或「交數」追KPI,強調自己是月薪制,即使捉得多老鼠也不會有額外獎金;又承認曾將捉到的老鼠留在山邊,但稱因工作太忙,「唔記得」才遺下了老鼠。
食環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亦表示,沒有就滅鼠數量設定具體要求。署方已派員到涉事地點調查,「發現承辦商前線員工貪一時便利而將部分空置的老鼠籠暫存於該處」。惟回覆中並無交代滅鼠隊餵養老鼠的用意。
《香港01》近日接獲市民投訴,指食環署外判滅鼠承辦商人員涉嫌捉捕老鼠後不會將所有老鼠上交至垃圾收集站處理,而是將部分老鼠放在籠內,收藏在石籬探奇遊樂場的山邊。該名市民曾聽到老鼠籠內傳出叫聲,懷疑有人「有需要時先交數」。
記者於6月10日至12日進行實地追查,發現每日早上7時許,約8輛外判公司的滅鼠車齊集在石籬探奇遊樂場的咪錶停車場,之後由一名穿著食環署制服的職員交代工作,一小時後各車出發到不同地點工作。
根據記者觀察,其中一輛車主要負責滅鼠工序,出發前職員會將空置的老鼠籠搬上車,先後到光輝圍及北葵涌街市等街道,收集各處老鼠籠,並拍照作實。若籠內有老鼠,便會套入黑色垃圾膠袋。
6月10日(周三)記者在咪錶停車場的山邊斜坡,目測見30多個鐵籠。下午2時45分,該負責滅鼠的車輛返回,一名職員從車上提著一個裝有活鼠的老鼠籠,將其放置於堆滿老鼠籠的山邊斜坡,又將蘋果、番薯等食物切碎放入有活鼠的籠內,儼如飼養寵物,再將剩餘的食物隨手扔到山邊。隨後將老鼠籠入大膠籃內,在上方放置木板、木架等作遮擋。
6月10日觀察情況:
6月11日(周四),該滅鼠車下午2時許返回石籬探奇遊樂場咪錶停車場,職員們將空置的老鼠籠逐一擺放在山邊斜坡位置。其後一名職員再次將裝有活鼠的老鼠籠放到前一日山邊同樣位置,然後再用木板、木架等作遮擋。記者走近觀察,發現籠內有至少4隻老鼠,聽到牠們發出「吱吱」聲叫。記者亦留意到,有其他老鼠在籠外四竄「探親」,其後經渠道離開。
6月11日觀察情況:
至6月12日(周五)上午,該滅鼠車到盛芳街收籠,有職員為籠內的老鼠拍照作實,然後交到附近的垃圾收集站,之後如常在街邊將蘋果、番薯等食物切碎放入籠內作誘餌,料下午會放置到食環署指定滅鼠地點。至於石籬探奇遊樂場咪錶停車場山邊斜坡仍有活鼠的蹤影,未被人移走。
6月12日觀察情況:
事隔兩周,記者6月26日(周五)再到石籬探奇遊樂場附近現場視察,山邊鼠籠內已沒有活鼠蹤影。有職員早上在盛芳街後巷捉到一隻老鼠,隨即便交到興盛路垃圾收集站處理。根據觀察,承辦商人員在兩個周五才將活鼠帶到垃圾收集站銷毁。
6月26日觀察情況:
滅鼠隊管工否認養老鼠交數 僅「唔記得」帶老鼠往銷毀
以《香港01》記者多日觀察,工人一般在早上7時半集合、8時出車前往收集前一日下午設置的捕鼠籠及老鼠,第一站通常是石蔭路北葵涌街市對面的食肆後巷,第二站是光輝圍食肆後巷,第三站則是盛芳街食肆後巷。石蔭路收集點附近有垃圾收集站,但工人收集到老鼠後一般會帶回滅鼠車上。記者在6月10、11日,見到有工人將收集到的老鼠帶到石籬探奇遊樂場附近的「儲存點」放置;6月12日見到工人在盛芳街捉到一隻老鼠,拍照記錄後帶到約數百米外的興盛路垃圾收集站銷毀,但當時職員無將「儲存點」的老鼠一併帶往銷毀。而記者在6月26日再到「儲存點」觀察,則不見有活鼠,只有老鼠籠。
滅鼠組管工承認捉到老鼠應即日銷毀
記者於6月26日在石籬探奇遊樂場直接向涉事滅鼠隊的管工黃先生了解事件。黃先生坦言,根據指引,若收集到老鼠便「當日要搞掂(銷毀)」,一般會將活鼠放入已加入漂白水的水中溺斃,之後棄置鼠屍;並要拍照上報。殺鼠方法是「我哋上堂,導師教我哋咁樣做嘅」。
鼠籠太多時 會暫存石籬探奇遊樂場山邊
惟他稱現時「唯一就係去興盛路垃圾站將佢浸瓜(溺死老鼠),抌落垃圾袋跟住抌落桶」,指「要搵個垃圾站,有水,有水喉,有盛,我哋先可以浸到老鼠㗎嘛」,故有時在第一個地點收集到老鼠後,會先帶回石籬探奇遊樂場附近暫時放置,再到其他地點收集老鼠,「因為太多籠呀,我一定要擺低,再去第二個點收埋,再返轉頭攞返啲老鼠去做低佢(銷毀老鼠)㗎嘛!」
管工聲稱有時「唔記得」 遺忘暫存老鼠
黃先生承認有曾將老鼠留在石籬探奇遊樂場附近,稱在首個地點收集到老鼠、帶到該處放下後,有時在其他地點無再收集到老鼠,便「唔記得咗」、沒有回到石籬檢查老鼠籠,但「到記得嗰時,即刻攞去興盛路(垃圾站)搞掂佢喇!」他強調只是忘記處理,「有時唔記得咗......我有時賭馬都唔記得中咗邊隻啦」。
他又指即使有遺下老鼠在石籬,也是「擺咗一兩日抌㗎啦」,記者見到放置了兩三日則「叫做耐㗎喇!」。記者問及餵養老鼠或會構成衛生問題、傳播細菌,他則稱:「佢唔死就冇細菌,佢死咗就一定有細菌。」
他並提及食環署和他的公司均沒有提供地方讓工人儲存老鼠籠,石籬探奇遊樂場附近的儲存點只是「我哋自己揀出嚟㗎」。他更向記者展示放置空老鼠籠的位置,指日更及夜更均在該處存放老鼠籠,他作為日更,回收老鼠籠後便要「上返啲籠畀夜更」、「幫夜更落籠」。
解釋人手減少工作繁忙 強調絕不會搞到污糟邋遢
黃受訪時提及,區內以往有20多部滅鼠車,惟現時只得10隊滅鼠隊和10部車;其小隊過往有6人,但現時已減至4人。他形容自己與同事只是因工作繁忙、「好天曬落雨淋」,才有時忘記處理暫存的老鼠,他指自己甚至有時要返通宵替更,強調「我哋一定唔會搞到污糟邋遢嘅、有菌播出嚟嘅」,又稱現時被記者追問,「我又即時搞掂佢(老鼠)㗎喇要!」記者向黃了解期間,他接獲上級來電,亦向對方交代處理老鼠的情況及承認是曾經留下老鼠在山邊。
管工否認儲鼠為交數滿足KPI
被問到留起活鼠會否有其他用途,例如「交數」或換取獎金,黃先生連聲說「一定唔會」,強調自己與同事是月薪制:「我哋呢度唔養老鼠,養老鼠我無着數嘅,我人工係咁多就係咁多㗎喇,我養嚟做咩啫?你話喇!」並指即使捉到更多老鼠也不會有獎金,否則「我儲多啲㖭呀!」
食環:無就滅鼠量設要求 承辦商員工貪方便暫存空老鼠籠
食環署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食環署在與承辦商簽訂的合約中,清楚訂明所需防治鼠患工作的服務範圍、工作要求和服務表現標準。承辦商須按合約規定,向食環署提交每日工作計劃,並根據獲批核的工作計劃和指引執行防治鼠患工作,當中包括在適當地方施放毒鼠餌、設置捕鼠籠和填補鼠洞等,但沒有就滅鼠數量設定具體要求。
此外,承辦商須妥善記錄相關工作詳情,包括捕獲活鼠和檢獲死鼠的數目、地點及處理方法,並向食環署提交書面報告和照片紀錄。如捕獲活鼠,承辦商須按既定程序妥善及人道地處置。
該署今年1月至5月,在全港捕獲59,842隻活鼠,其中在葵青區捕獲2,107隻(3.5%)。署方稱接獲《香港01》查詢後,派員到事涉地點調查,發現承辦商前線員工貪一時便利而將部分空置的老鼠籠暫存於該處。根據合約條款,所有設備及工具(包括鼠籠)當處於非使用狀態時必須徹底清洗,並妥善存放在不會造成阻礙或顯得不美觀的地方。該署已向承辦商發出口頭警告並指令其必須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妥善存放相關物品,而承辦商亦已即時將物品移走並消毒及清洗相關地方。
食環署人員會透過分析鼠隻活動調查結果、鼠患黑點分布、鼠患投訴和捕獲活鼠及檢獲死鼠的數目等客觀數據,配合實地巡查、突擊檢查和查核工作紀錄等,監察承辦商的工作表現和成效。如發現承辦商有違規、失責行為或沒有按照合約條文提供相關服務,食環署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發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有關服務表現紀錄亦會影響投標者日後競投署方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