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抵港印尼男行李走私$15萬海馬乾 判監10個月

撰文:馮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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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9歲印尼籍男子因走私市值約15萬元的乾海馬入境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今日(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該名男子罪名成立,法庭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10個月。

一名69歲印尼籍男子因走私乾海馬入境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圖示於該名男子行李內檢獲的乾海馬。(政府新聞處)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農署)表示,該名印尼籍男旅客去年9月16日,從泰國曼谷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關人員檢查其行李時,發現他在食物內收藏一批懷疑受管制乾海馬,企圖逃避關員檢查。

漁護署人員到場檢驗,確定檢獲的為受管制乾海馬,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名男子。該批乾海馬共重6.18公斤,估計市價約15萬港元。

區域法院裁定該名男子罪名成立,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10個月。

區域法院裁定該名男子罪名成立,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10個月。(資料圖片)

海關強調,海馬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條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農署重申,政府一向致力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和香港海關會保持警覺,繼續監察及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

市民如發現懷疑違例情況,請致電1823向漁護署舉報。有關本港對瀕危物種的管制,可瀏覽本署網頁www.cites.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