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彩雲邨彩德邨掃毒拘兩男 車上及單位檢$21萬毒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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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黃大仙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昨日(5日)上午於黃大仙彩雲(一)邨及牛頭角彩德邨進行反毒品行動,分別在一輛私家車及兩單位內,檢獲氯胺酮、霹靂可卡因、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及大麻花,毒品總市值約21萬元。

經調查後,人員拘捕該名22姓陳本地男司機、及該名17歲姓李本地男乘客,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藏有危險藥物」。該兩名被捕人已被落案控以合共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3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7日)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人員拘捕該名22歲姓陳本地男司機及該名17歲姓李本地男乘客,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藏有危險藥物」。(警方提供)

行動中,人員在玉麟樓外截查一輛形跡可疑的私家車,並於私家車司機身上檢獲5.1克懷疑氯胺酮及1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並在私家車乘客身上檢獲一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

人員其後搜查玉麟樓一住宅單位,並檢獲54.6克懷疑霹靂可卡因及大量包裝工具。人員其後搜查牛頭角彩德邨一單位,檢獲888克懷疑大麻花及大量包裝工具。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