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國離世|員佐級協會向警隊爭取 舉辦最高榮譽喪禮及安葬浩園
【警員朱振國/朱振國離世/警察因公受傷】警員朱振國在2005年執勤期間,遭一名青年拔刀割傷頸部,他負傷追捕對方,結果因失血過多致腦缺氧,全身癱瘓慘成植物人,躺臥病床21年後,於2026年9月16日因器官衰竭離世,終年52歲。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梁俊傑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表示,協會正向警隊高層聯絡,爭取替朱振國舉辦最高榮譽喪禮及安葬浩園。他對朱振國離世一事深感難過,希望其家人可以重新振作。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祖光讚揚朱振國當日英勇表現,即使負傷仍奮不顧身追賊,認為他值得舉辦最高榮譽喪禮。
警務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警隊知悉朱振國先生離世,向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並將提供一切適切協助。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梁俊傑稱,昨日得知朱振國離世消息後,今早馬上向警隊管理層聯絡,為其爭取舉辦最高榮譽喪禮及下葬浩園。他又表示,朱振國遇襲事件後,警隊有不同訓練、宣傳及教育前線人員在執勤時要小心,加強警覺性,如對方手持武器則需盡量保持距離。
他對朱振國離世深感難過,稱已透過福利主任向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並希望他們可以重新振作,又指如家人有需要幫忙,協會將盡力提供支援。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祖光表示,據他所知警隊會為朱振國下葬浩園及舉辦喪禮,惟至於是哪一級別喪禮,警隊尚在考慮。陳續指,根據朱振國當日英勇表現,以及在事件中身受重傷躺臥病床長達21年,朱振國是值得舉辦最高榮譽喪禮。
襲擊朱振國的廖智勇,自首後於2006年4月,在高等法院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傷人兩罪,被判入獄6年。但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至2007年1月上訴庭將廖的刑期增至10年。他早年向監管下釋囚委員會申請假釋,委員會鑑於他初犯、年輕及在獄中行為良好獲假釋,但須一直接受感化官監管,至刑期屆滿為止。
朱太於2016年在法庭上,就朱振國遇襲案相關的和解案件,與廖智勇有一面之緣。對於會否原諒襲擊朱振國的廖智勇,她事後表示,發現自己無法原諒對方:「我到現時都好生氣……我到現在都不會原諒他」。即使收到他的道歉信,感覺欠誠意,不認為對方為事件感內疚,「講咩都無用」。
朱振國的媽媽同樣拒絕原諒兇徒:「搞到我兒子這樣,不可原諒。」她提及,朱振國曾到廣州求醫,當時略有好轉,但2008年回港後由於沒有私人看護,無專人按摩,手腳開始萎縮。
過往多名前任警務處處長曾到醫院探望朱振國。朱太曾表示,當中對李明逵的印象最深刻,她笑說:「我唔記得嗰名,嗰個高佬(即李明逵),好好人。」朱母同樣認為李明逵是「最有心」。
2007年,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行動處處長曾偉雄,以及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李家超,到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探望朱振國。當時《警聲》報道,鄧竟成對朱振國在自行吞嚥流質食物方面有良好進展感到高興;探訪期間,朱振國精神狀態良好,並不時以眨眼動作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