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藏$106萬大麻花、私煙及第一部毒藥 曼谷抵港內地漢遭拘控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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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今日(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的販毒案件。一名42歲內地男旅客今日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手提行李內共檢獲約5.1公斤懷疑大麻花、3款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以及26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06萬元。

關員遂拘捕該名男子。他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一項管有應課稅品罪、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應課稅品罪和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案件將於明日(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為一名從泰國曼谷飛抵香港的內地男子清關時,在其行李搜出約5.1公斤懷疑大麻花、3款含有懷疑第一部毒藥產品,以及26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06萬元。圖為檢獲的大麻花。(海關提供)

海關表示,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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