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店桔梗去年12月涉藏械案 曾踢保2負責人 接警方通知預約拘捕

撰文:馮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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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砵蘭街黃店食肆「桔梗」去年12月被警方突擊巡查,在店內發現伸縮棍、頭盔等物品,2名男負責人涉嫌「管有違禁武器」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及「踢保」。事隔5個月,「桔梗」fb專頁今(17)午表示,負責人收到警方電話預約,將會到旺角警署落案拘捕,強調沒有新證據證明警方檢取的物品屬於店舖負責人或店舖。「桔梗」總店職員指對fb專頁聲明沒有補充。
據了解,警方向律政司取法律意見後,今日聯絡店舖兩名負責人預約拘捕,兩人要求律師陪同。警方將安排兩人到旺角警署作出拘捕及檢控。

警方帶走2名男子調查。(劉定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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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去年12月4日,旺角警區採取反罪惡行動,巡查旺角區一帶地舖及樓上酒吧或酒牌食肆,確保遵從限聚令。巡查酒牌處所期間,於砵蘭街160號「桔梗」內逗留4小時,發現1支懷疑伸縮棍、15個頭盔、1個盾牌、15個防毒面罩及2件反光背心、3個護目鏡及一些印有標語的橫額。

兩名分別為25歲姓沈及29歲姓王男子涉嫌「管有違禁武器」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獲保釋的桔梗負責人王鴻軒曾在記招上表示,警員搜出的是一些不屬於餐廳、亦無人認領的背囊。警員要求他們拆開檢查,發現裝有頭盔、防護裝備、反光衣及一支伸縮警棍,由於物品無人認領,二人被捕。

事隔5個月,「桔梗」fb專頁今(17)午宣布負責人收到警方電話預約,明天到旺角警署落案拘捕。帖文指出本年2月時兩名負責人已就有關案件「踢保」,並和交出店內閉路電視,強調沒有新證據證明警方檢取的物品屬於店舖負責人或店舖,形容警方行動「無理」,對此深感遺憾。

食客翁先生專程到旺角光顧「桔梗」支持,他表示「不嬲都有(打壓黃色經濟圈),食野係唔犯法㗎嘛,盡量去食多啲想食嘅舖頭。」指如果上庭,會留意審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