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錢箱賊|網上招聘錢箱收集員助犯案 24歲巴士迷主謀落網

撰文:魯嘉裕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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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發生3宗巴士錢箱失竊案,案中共31輛停泊於巴士站的城巴及九巴,於深宵時份被人登車偷去錢箱。警方早前拘捕3名男子,惟經調查後發現他們均於網上被一名自稱巴士公司職員,受聘任「巴士錢箱收集員」,該名職員指示及操控他們「收集」巴士錢箱後交收,每次可獲約400元報酬。
警方經調查後再拘捕一名24歲姓陳前九巴職員涉嫌車內盜竊。據了解男子為一名巴士迷,不排除他盜去錢箱為作收藏之用。

警方起回包括錢箱、鐵勾、鉗、手套等證物。(王譯揚攝)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主管黃逸晴表示,於8月10日、9月4日及9月6日發生3宗車內盜竊案,地點為大嶼山、朗屏、八鄉及屯門巴士站,涉及31輛巴士的錢箱被人盜去。警方早前拘捕3名介乎29至32歲男子,起回包括錢箱、鐵勾、鉗、手套等證物,案件損失金額約2.5萬元。

黃逸晴表示,警方經調查,相信3名被捕人士於網上見到招聘巴士錢箱收集員廣告,每次薪金約400元,應徵後收到自稱巴士公司職員來電,指示被捕人於指定時間及地點,登上巴士收集錢箱及相約交收。警方相信該名自稱職員為案中主腦,刊登廣告及操控應徵者犯案。警方調查後鎖定一名男子,於今日(24日)上午於葵涌一公屋單位拘捕一名24歲姓陳男子,並檢獲巴士錢箱及特製鎖匙,相信用作開啟巴士錢箱櫃門。

警方檢獲證物當中包括一張九巴臨時職員證,及一個外賣保溫袋,黃逸晴指,被捕男子為一名前九巴職員,調查相信他亦熱愛巴士相關物品。而疑犯曾向早前被捕的應徵者提供該個外賣保溫袋,用作犯案時裝載錢箱,案中25個被盜錢箱均已起回。男子現正被扣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盜竊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黃又呼籲市民於網上求職時務必謹慎,要清楚了解工作的性質及內容,勿為賺快錢參與可疑或犯法行為,提防誤墮法網。如有懷疑,應該先求證及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