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收粉末信 寄予暫委法官張潔宜 重案組調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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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收到可疑粉末信,警方重案組正跟進調查。事發今日(11日)下午4時許,警方接獲法院大樓保安報案,指於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分,已檢走作進一步檢驗。據了解,該封信件寄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信中寫有粗言,另外用錫紙包住約2克粉末,經檢查後懷疑為哥士的粉末。
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事件中有8人需要疏散,沒有人受傷。

據了解,該封信件寄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

律政司回應事件指,《基本法》第85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特區政府重申,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律政司警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上月判中大二號橋衝突 5學生囚57至59個月

翻查資料,張潔宜於上月19日審理前年11月中大二號橋衝突中,5名中大男女學生暴動罪成的判刑,5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9個月及4年11個月。張潔宜於判刑中指暴動屬嚴重罪行,法庭必須對犯罪滋事者當頭棒喝,否則社會將要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