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假結婚搵快錢以為低風險 律師指婚前簽協議仍可分身家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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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偵破假結婚集團,拘捕128名中港男女,而被捕的港人中不少更是青年。有關注青年事務的組織表示,不少青年誤以為假結婚是相對安全的搵快錢方法。熟悉《婚姻條例》的律師指出,香港不承認婚前雙方簽署的協議,不能保障離婚時資產分配,而單方面提出離婚更須時兩年多。

入境處早前搗破一個假結婚集團,檢獲涉案的婚前協議書。(資料圖片)

除了集團的3名港人骨幹外,其餘被捕的84名港人中,8成為20至25歲的青年人。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指出,不少青年視假結婚為「搵快錢」的途徑,協會統計不法份子提供的報酬由3,000元到6萬元不等。

他指出過去有青年因為不知假結婚屬刑事罪行而誤墮法網,而即使知道是違法行為也認為罪行較販毒、賣翻版及走水貨等快錢罪行容易而以身試法,「假結婚只要交文件就可以,他們以為風險較低。」陳文浩提醒青年人不要因一時貪念而被遊說假結婚,他見過有少女未婚懷孕後欲與男友成婚才記起未就假婚姻離婚,影響成家立室的計劃。

謝偉俊指,婚前協議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在爭議時法庭只會看成意願的參考。(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青年對婚姻的觀念較過去輕,因而受引誘假結婚,「他們覺得離婚無大不了,個底花咗都唔緊要,少咗擔憂。」今次被瓦解集團會提供協議供「假準新人」簽署,協定離婚後雙方無權得到對方財產,謝偉俊指婚前協議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在爭議時法庭只會看成意願的參考,意味離婚時對方仍可「分身家」。

即使假結婚可瞞天過海,要重獲單身亦有不少法律程序,律師錢志庸指出婚後若未能聯絡「另一半」,而又需要單方面提出離婚,一方須證明與伴侶已分開(或未能聯絡)2年,並請律師再花最少9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他指出不少假結婚案件均在口岸被揭發,入境處人員只須向境外港人配偶詢問幾條簡單問題就可發現可疑之處,「假結婚唔惹小,閒閒地都要坐(牢)半年、1年。」而作為證婚律師要確保新人自願成婚,錢志庸指他會留意一對新人溝通互動,「如果佢哋語言不通、要諗先叫得出對方個名,咁我都會小心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