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青年誤墮搵快錢陷阱 遭禁錮酒店房兼盜資料作洗黑錢 警拘7人

撰文:林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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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洗黑錢集團涉嫌以「搵快錢」作招徠,誘騙4名青少年到觀塘一酒店房間聲稱進行面試,其後禁錮並沒收4人銀行咭及銀行密碼等以作洗黑錢活動。警方於昨日(23日)進行拘捕行動,以「非法禁錮」及「盜竊」罪拘捕7人。

秀茂坪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朱紹麟督察表示,集團先以「搵快錢」作招徠,並透過社交平台宣稱可提供10萬報酬,誘騙介乎22至28歲的3男1女青少年,到觀塘一酒店房間作面試,並進行交易,但其後隨即非法禁錮4人,要求他們交出銀行咭及銀行密碼等資料,再沒收他們的手機。

秀茂坪警區刑事部人員於昨日(23日)進行拘捕行動,持法庭搜查令進入4間涉案酒店房間,並在其中一房間救出案中4名受害人,同時以「非法禁錮」及「盜竊」罪拘捕的本地6男1女,介乎19至48歲,部份人士有三合會背景,經初步調查,當時集團正利用受害人資料進行洗黑錢活動,期間在2名被捕人士身上搜回所有受害人的電話,案件中受害人共損失約1.6萬元。今次行動相信已搗破一個洗黑錢集團,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目前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秀茂坪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向傳媒簡報案情。(劉漢權攝)

警方呼籲年輕人求職同時,切勿貪圖「搵快錢」借出或出售銀行戶口,以免騙徒有機可乘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