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鼓吹殺警及網售武器被捕 包括14歲中學生

撰文:黃偉民
出版:更新:

3男子分別涉發布殺政府官員及警員言論、於網上群組售賣武器等被捕,包括一名14歲中學生。行動中,警方檢獲多個防毒面罩、面罩過濾器、戰術背心及氣槍等武器,警方指,未有證據顯示3名被捕人士相識,該名14歲中學生已獲保釋,須於7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其餘兩名22歲男子仍被扣查,有關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強調,暫無證據顯示被捕人士針對「七一」而犯案。

警方昨日(24日)拘捕3男子,他們分別涉發布殺政府官員及警員言論、於網上群組售賣武器。(黃偉民攝)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今(25日)下午交代案情指,警方一直有進行網上巡邏及情報蒐集,不時留意到有人利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對政府官員及警務人員的惡意言論、煽動其他人犯法及鼓吹暴力,包括煽動他人殺害政府官員及警務人員。警方亦留意到有人於網上宣傳及售賣武器、常用於非法集會的物品,間接進行違法行為。

22歲男子被捕 涉發布殺政府官員及警員言論

譚威信表示,警方網罪科經深入調查,鎖定一名22歲本地男子,懷疑他於網上發布有關殺害政府官員及警務人員的言論。至昨日(24日)上午探員於天水圍以「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拘捕該名22歲男子,他報稱電腦工程人員。行動中探員檢2部手機、1個頭盔、1件戰術背心、1條戰術腰帶及13枝氣槍,該男子仍被扣查。譚指出,根據本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可公訴罪行(包括串謀及煽惑他人犯罪)的懲罰,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罪項,可判處該罪項的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1

14歲中學男生涉網上群組售賣武器 昨日落網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劉浩德表示,早前警方發現有人於網上群組售賣武器,包括伸縮警棍、丫叉、軍用匕首,以及於2019年示威中示威者常用的裝備,包括防毒面罩及防毒面罩過濾器。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名涉案的14歲青年,他為中學生,探員昨日(24日)採取拘捕行動。於被捕人住所內發現摺刀、盾牌、盔甲、頭盔、防毒面罩及多個防毒面罩過濾器。

劉指,該名14歲青年涉嫌「藏有工具可作不法用途」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劉浩德指會繼續調查案件,包括買家等涉案人士。另外會調查是否有人操控相關買賣。根據本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藏有工具可作不法用途」,最高刑罰是監禁2年。而管有及售賣武器,可能會觸犯武器條例,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

22歲男出售防毒面罩及濾罐 遭重案組拘捕

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張嘉榮表示,早前警方留意到有人於網上買賣平台,出售防毒面罩及面罩的濾罐。該男子曾經於網上的社交平台帖文,煽動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警方相信他出售的物品與非法集結有關。警方鎖定該名男子身份,昨日(24日)早上於北角區拘捕該名22歲男子,他報稱侍應,被捕罪名為「藏有工具可作不法用途」,行動中警方於被捕男子身上檢獲2部手機,於其寓所內檢獲7個頭盔、28個防毒面罩、68個面罩濾罐及6把氣槍。該男子現正被扣查。

+2

警方指,該3名被捕人士除了干犯以上罪行,有可能違犯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佈的臨時禁制令,即禁止任何人在網上發佈信息以煽動其他人使用暴力或者威脅使用暴力,該令仍然生效。若任何人士違犯法庭頒佈的臨時禁制令,其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的罪行。警方會繼續調查,拘捕行動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無證據顯示 被捕人士針對「七一」犯案

被問到該言論是否與「七一」有關,譚威信指警方一直積極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全天侯進行網上巡邏,當發現有違法行為,必會積極跟進。警方強調,無證據顯示被捕人士針對「七一」而犯案。

警方續指,絕對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及言論自由,而權利及自由並不是絕對,個人的言論自由是由大眾盡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構成。法律賦予市民權利,同時帶來相關的法律責任。警方反對及譴責任何人用網上平台煽動仇恨和鼓吹暴力,更不會姑息任何犯法行為。警方重申,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如有人犯法,警方會繼續竭盡全力將犯人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