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賣淫集團案33歲女主腦落網 內地偷渡來港持多張報失身份證

撰文: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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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俄羅斯及日本女郎作招徠的尖沙咀賣淫集團,再有疑犯被捕,33歲集團女主腦潛逃一周後落網。
上周一(11月28日),警方展開代號「海霸」行動,搗破一個賣淫集團,拘捕17名女子,包括涉嫌賣淫的俄羅斯籍及日本籍女子,以及兩名成員,惟集團主腦逃逸。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經連日追緝,昨日(3日)晚上成功於一酒店房間將該名女主腦緝捕歸案,並檢獲逾15萬元現金、數部手提電話及電腦、兩張不同名稱及已被報失的香港身份證及一張台灣身份證。

消息指,被捕女子為非法入境的內地人,持有多張偷來的身份證,並用身份證租酒店房間掩人耳目,令警方難以追查。疑犯約33歲,早兩年偷渡來港,為人狡猾。

消息指,被捕女子為非法入境的內地人,持有多張偷來的身份證,並用身份證租酒店房間掩人耳目。(陳浩然攝)
上月28日,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及案件主管Singh Gimandeep高級督察交代案情。(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上月28日警方交代案情時表示,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根據線報及調查,晚上在區內進行代號「海霸(MASTERSEA)」打擊賣淫行動,突擊搜查尖沙咀區5間酒店,檢獲約22萬元現金、多部手提電話、一批避孕套、潤滑油、漱口水及毛巾等。警方相信是次行動已瓦解一個透過社交媒體經營非法賣淫活動的跨境犯罪集團,而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行動中,1名40歲本地女子及1名27歲內地女子,同涉「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被捕,該名內地女子亦涉「違反逗留條件」被捕。另外,11名內地女子(23至35歲)及4名外籍女子(20至30歲),則涉「違反逗留條件」被捕。所有人正被扣查。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西九龍總區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及進行情報搜集,並與相關部門合作,以打擊非法賣淫活動及非法入境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