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水灣命案|司機扶老闆上車 驚見燒炭即淋水 涉協助自殺被捕
淺水灣南灣道咪錶停車場命案有新進展,患有末期胰臟癌的六旬男子與同居妻子,被揭於車內昏迷不醒,最終夫死妻昏迷。消息指,夫婦聘用的菲律賓裔司機,今早按照老闆娘的指示,協助將半昏迷的老闆扶上私家車,以及接載兩人到事發現場,兩人隨後在車內燒炭及服藥。事後司機雖然曾用水淋熄炭及將炭搬離車廂,並通知兩人的侄兒代為報警,但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涉案司機曾協助兩人自殺,涉嫌「協助或教唆他人自殺」罪名被捕。案件現暫列自殺協定及協助或教唆他人自殺處理。
翻查資料,胰臟癌在本港致命癌症的第五位。由於腫瘤位置隱蔽,病徵不明顯,不少患者到了癌症末期才察覺患病,可能已經耽誤治療,存活時間較短。
男死者姓吳(66歲),據悉多年前曾是香港一間上市公司的執行董事及副主席,亦是新加坡一間上市公司的董事兼主席,近年患上末期胰臟癌。他與姓鄺(62歲)妻子共同持有及居於中半山地利根德里一名廈住所,並聘請了48歲菲律賓裔司機接載夫婦二人出入。
今日(19日)上午10時許,吳男在中半山地利根德里的寓所陷入半昏迷,但其妻子未有安排丈夫求醫,反而命令司機合力將吳男扶上車,繼而再吩咐司機駕車,接載兩人前往淺水灣南灣道咪錶停車場,及後吳妻在車內燒炭及服藥輕生。司機後來驚揭夫婦於車內昏迷不醒,立即將炭淋熄及放到山邊,隨後通知他們的侄兒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發現該對夫婦倒臥車內,身旁有一排藥物,山坡則有一盤燒過的炭,並在現場有檢獲遺書。吳男被送院急救,可惜終告不治;吳妻則被送往深切治療部。吳男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據了解,吳男受癌魔折磨,疑因此輕生,其妻子的尋短原因有待調查。
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涉案司機曾協助兩人自殺,涉嫌「協助或教唆他人自殺」罪名被捕。案件暫列自殺協定及協助或教唆他人自殺處理,交由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據了解,涉案菲律賓裔司機持有香港身分證。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癌症網上資源中心資料,胰臟癌是香港常見的癌症之一,在2019年,胰臟癌導致740人死亡,佔癌症死亡總數百分之五。胰臟癌成因目前不明,風險因素包括吸煙、超重、進食紅肉和加工肉食、大量飲酒、年長男性、有家族胰臟癌病史或帶有某種家族遺傳基因,以及有糖尿病、慢性或遺傳性胰臟炎等疾病史。胰臟癌病徵包括體重短期急減、出現黃疸、大便呈陶土色、上腹部出現固定堅硬腫塊。
由於惡性腫瘤生長速度緩慢,而且位置隱蔽,病徵並不明顯,即使定期每年接受身體檢查的病人,亦很難從一般檢驗中測試出患上胰臟癌,不少患者到了癌症末期才察覺患病,即使可以進行切除手術,但比起其他癌病患者,胰臟癌病人因已經耽誤治療,所以存活時間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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