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室內設計師西九法院內影相拍片 涉遊蕩藐視法庭被捕

撰文:王譯揚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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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報稱任職室內設計師的34歲男子,昨日(4日)上午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拍片及拍照,被警方以涉嫌遊蕩及藐視法庭罪拘捕,他正被扣留調查。

報稱任職室內設計師的34歲男子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拍片及拍照被捕。(資料圖片)

深水埗警區署理總督察(刑事)楊鐵豪今午(5日)交代案情表示,長沙灣警區人員昨早接報,知悉有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遊蕩,引起保安關注。警員到場後,在法院門外截停34歲本地男子,調查後發現他用身上兩部手機,拍攝法院A座公眾範圍內的6張相及一段12秒長片段,遂以遊蕩及藐視法庭罪將他拘捕。

據了解,被捕男子為室內設計師,當時在場逗留拍攝約半小時,拍攝的均是法庭外位置的場景,並無拍攝特定人物或自拍。警方稱男子的拍攝目的及犯案是否與其工作性質相關,均是調查方向之一,暫不便透露詳情。

楊鐵豪指出,未經許可而在法院範圍內拍照或拍攝屬違法,有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228章)第7條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法例,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深水埗警區署理總督察(刑事)楊鐵豪(王譯揚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