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海外賭博網用傀儡戶口收賭注 警拘17人串謀洗黑錢 涉款$2.4億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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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搗破一個設立海外賭博網站提供網上賭博服務,再利用本地虛擬銀行傀儡戶口收受賭注,快速轉走犯罪得益的犯罪集團。警方於本周二至周三(16日至17日)開展「順泰行動」,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13男4女,年齡介乎21至50歲,被捕人士包括集團骨幹成員及傀儡戶口持有人。集團涉嫌利用至少18個虛擬銀行戶口,清洗2.4億元犯罪得益。

行動中,警方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13男4女,年齡介乎21至50歲,包括集團骨幹成員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翁鈺輝攝)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陳學麟表示,透過情報收集和分析,警方發現有一個本地的非法集團透過設立海外賭博網站,並利用虛擬銀行,及同時提供網上賭博服務,收受賭注及清洗黑錢。

陳學麟指,犯罪集團會以700元至數千元的報酬去招攬一些人士作為傀儡,及後讓他們在虛擬銀行開設有關虛擬銀行戶口,並將提款卡、網上銀行的登入名稱及密碼交給犯罪集團。其後犯罪集團透過社交網站及互聯網招攬賭客,聲稱提供網上賭場服務,包括麻雀、啤牌及百家樂等等。當賭客聯絡上該賭博網站的中介人後,中介人會替賭客開設賭博戶口,然後提供早前收集的傀儡戶口給賭客存入金錢,其後幫他們入分數,以供賭博時使用。

警方現正點算相關的投注金額,經初步調查及搜證紀錄,犯罪集團成員每一次收注大概是幾萬元。該集團於去年6月開始運作,並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利用至少18個虛擬銀行戶口,清洗一共大概2.4億元黑錢。

警方發現有一個本地的非法集團透過設立海外賭博網站,並利用虛擬銀行,及同時提供網上賭博服務,收受賭注及清洗黑錢。(翁鈺輝攝)

犯罪集團亦都以網上商店名義,租用新界一個面積約1000呎工廈單位作運作中心,讓他們集中並有系統地利用運作中心去操控傀儡戶口,並且利用互聯網進行頻繁的戶口轉帳以及清洗黑錢,從而掩飾資金流向,試圖避開警方追查。

行動中,警方以「串謀洗黑錢」一共拘捕17名本地人士,包括13男4女,年齡介乎21至50歲,包括5男1女的集團骨幹成員。

6名骨幹成員涉嫌在集團的運作中心操控有關傀儡戶口以及招募賭客。有部分的骨幹成員被捕時,警方在他們身上搜出其他涉案的傀儡戶口銀行卡,而卡上不是寫上他們的名字。同時,警方亦在電腦上也搜獲到有關處理賭款的紀錄。6人報稱的職業包括建築工人、運輸工人和無業;他們有部分為小學同學、朋友或夫妻的關係。

而其餘8男3女為傀儡戶口的持有人,他們報稱職業包括司機、家庭主婦和會計文員等。經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有關犯罪集團並沒有黑社會背景方面。

行動中,警方檢獲現金約有76萬元、16部電腦、80部智能電話和270張電話卡,另外亦有大部分銀行文件和涉案的傀儡戶口持有人的銀行卡。有關的被捕人士現時仍被扣留調查,調查仍然進行中,不會排除有進一步的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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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麟提醒市民要「唔(不)租 唔(不)借 唔(不)賣」,不要因為騙徒或對方用任何金錢、利誘或藉口,而交出、借出或賣出戶口。因為當騙徒將戶口用作處理一些不明來歷的財產時,戶口持有人可能就會觸犯了洗黑錢罪。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洗黑錢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以及罰款港幣500萬元。根據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7條及第8條,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即屬犯罪,最高可以處第5級罰款和監禁9個月;而如果非法收受賭注,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500萬元和監禁7年。

陳學麟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騙徒或對方用任何金錢、利誘或藉口,而交出、借出或賣出戶口。(翁鈺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