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女子遇車禍訛稱失工作能力 圖呃保險$540萬罪成 判監9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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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20年11月接獲一間保險公司報案,指懷疑一名姓陳女子騙取保險賠償。案情指,陳女在同年11月就一宗交通意外向保險公司索償,訛稱因意外嚴重受傷而失去工作能力,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其醫療開支及未來25年的工作收入,共港幣54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陳女在索償期間如常工作以賺取收入,遂於2020年12月16日拘捕陳女,並於2022年9月20日控告她一項「企圖欺詐」罪。42歲陳女早前被裁定一項「企圖欺詐」罪名成立,昨日(22日)被區域法院判囚9個月。

警方指,法庭判刑反映這宗案件的嚴重性,並具阻嚇作用。警方又提醒市民,欺詐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商業罪案調查科將繼續與保險業界保持緊密聯繫,並作出適當的執法行動,追究就索償作出欺詐行為的人士,或任何協助相關人士作出欺詐行為者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