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山公路車禍|專家:應停慢線或避車處 運輸署籲注意駛經車輛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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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老山公路今早(4日)發生致命車禍,一輛私家車及一輛的士相撞後,兩名司機落車談判期間遭一輛貨車直撞,1死1傷。慘劇再度帶出車禍後「講數」的風險,專家提醒如意外輕微,應先停泊在慢線或避車處才可落車,理論期間亦應站在防撞欄、壆位等安全位置,切勿站在車輛的前後方。運輸署、政府及警方對公路車禍亦有指引及呼籲,包括如非緊急不應停車、更不要忘記駛經車輛帶來的危險。

的士被撞至變形。(馬耀文攝)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今早視野頗為清晰,估計是次意外起因是涉事貨車司機未有專注路面情況,一時掉以輕心,最終儼如「打保齡」般撞向前面兩車,釀成慘劇。

他指,上址公路時速限制70公里,輕微碰撞時有發生,惟香港的高速公路不多,普遍人缺乏處理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識。李提醒,如交通意外無人受傷,涉事車輛應先停泊在慢線、影線或避車處;司機下車理論時亦應站在安全位置,如防撞欄後面,不要站在車輛的前後方,才能減低意外發生機會。

反之,如車禍有人受傷,司機停車後則毋須移動,但要打「死火燈」提醒後方車輛及報警。他同時提醒司機車禍後,不應逗留車內,「如果泊中線或快線,司機又沒有佩戴安全帶,有機會釀成車禍。」而意外後,司機可在沒有車輛通行時,走到路旁或路肩了解情況;如馬路滿佈車輛,司機亦可下車到路中間的「壆位」了解。

根據運輸署及政府指引,如遇交通意外,應向其他駕駛人發出警告,以防再生意外,更不要忘記駛經車輛帶來的危險。當中亦提及雖然意外後要停車,但如果只涉及車輛或財物輕微損毀而無傷亡,可與有關司機及第三方商量,並將車輛駛至附近路旁的安全地方,以免造成阻塞。

指引亦包括在「快速公路遇上事故」,如非緊急不應停車,即使發覺車胎漏氣或引擎發出嘈雜聲,亦應慢駛至安全地方;如被迫停泊在公路上,應盡量泊在標準的路肩或最左面的路邊;避免留在車內等候援助,盡量找尋安全地方暫避,如防撞欄,並要遠離路面或路肩。

警方亦在facebook呼籲,在公路上遇意外後,須打「死火燈」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以免發生危險;並盡量於較安全的地方落車,例如行人路、路肩或避車處等;同時保持警覺,留意現場情況同行駛中車輛會帶來的危險。

沙田大老山公路一輛私家車及的士相撞,2名司機落車講數期間,被從後駛至的貨車收掣不及撞向,1死1傷。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是次意外中,貨車司機被捕與車輛保險是分開處理。如貨車方面有買第三保,保險公司會調查意外原因,包括有否超速或超載等刑事問題,如證實是意外,第三保中的人命傷亡,最高單一事故賠償額可達1億;第三保中的財物損毀,則並非強制購買;如有買的話,一般最高賠償額可達100萬或以上。死者家屬、傷者等人,可循民事向貨車方面索償。

而貨車方面,本身如沒有購買全保或綜合保,只有第三保的話,有可能要繳付墊底費。羅少雄強調,保險公司須先履行賠償責任,如有需要才再向有關方面追討,例如今次意外中的貨車司機。

案發於今早10時39分,大老山公路往九龍方向近碧濤花園,兩名的士司機及私家車司機被貨車撞倒,頭部重創,兩人初時仍然清醒,惟私家車67歲姓梁男司機其後陷入昏迷。兩人均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梁男延至早上11時38分不治;的士53歲姓吳男司機則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嚴重。至於貨車58歲姓葉男司機沒有受傷,並通過酒精測試,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