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設重大事故科 未來兩個月內成立 專責統籌應對示威大衝突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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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2014年雨傘運動及去年旺角騷亂後,警隊除了增加人手,頻頻添購新裝備如水炮車、胡椒球發射器等外,亦在編制上改革。警務處副處長(管理)周國良透露,警隊未來2個月內,將成立「重大事故科」(Major incident bureau),面對大型示威衝突、天災,甚至恐襲時,專責統籌警隊各部組,以加快動員部署。不過有關注警權的組織希望「重大事故科」成立後,警方會公開交代職能,以釋除可能用以監控社運界的憂慮。

旺角騷亂曾有交通警被包圍,致有警員鳴槍示警。(資料圖片/陳焯煇攝)

鑑於統籌動員有不足 故編制上改革

現時警方處理示威、預防恐襲等,分別主要由機動部隊(PTU)、反恐特勤隊(CTRU)、衝鋒隊(EU)等,甚至俗稱「飛虎隊」的特別任務連(SDU)負責。不過警方在傘運及旺角騷亂的檢討完成後,認為現時統籌動員欠統一,有不足之處,遂決定在編制上改革。

周國良退休前夕透露,警方將成立「重大事故科」。(林裕華攝)

負責領導旺角騷亂檢討委員會的副處長(管理)周國良在退休茶聚透露, 警方在未來1、2個月內,將成立「重大事故科」,成員有約30人,由一名高級警司領導,面對大型示威衝突、天災,甚至恐襲時,專責統籌、協調警隊各部組,以加快動員部署。

不過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自傘運及旺角騷亂後,警方以示威趨激烈為由,擴大編制及添購武備,至接連有國家領導人訪港,則以反恐為由,加緊佈防及限制示威,故擔憂「重大事故科」以統籌為名,監控社運界或政治敏感人士為實,故希望成立後,警方能召開記者會或向立法會議員交代具體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