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如何從野蠻人到紳士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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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梓俊
講到騎士大部分人腦海中會浮現出現在斌斌有禮的紳士,還是西方中世紀作品中,騎著馬匹英勇地在戰場征戰的勇士。然而,騎士並非一直都以正面形象示人,最初甚至是野蠻武夫的形象。到底當中經過甚麼變化令騎士演變成受人敬佩的身份?

野蠻的武夫

在11世紀以前,成為騎士的門檻不高,任何人只要能負擔得起盔甲和戰馬,在行過簡單的「臣服禮」後就可以成為騎士。一般貴族都會將他們的孩子在7、8歲時送到高級領主裏擔當扈從,負責各項雜務。又會學習騎術和武藝,到21歲左右就能以晉封儀式成為騎士。這些儀式簡單,只要有封建主的情況下就可以完成。但是在這個時候騎士的形象並不討好,他們會掠奪平民、農民或神職人員的財產,實際上只是市井流氓。

有趣的是,這個時期要成為騎士,就需要在受封議式上挨打。見習騎士在受封時會被君主或正式騎士大力掌摑,意味着騎士最後一次面對攻擊而不還手,但凡日後再受攻擊都必須捍衛騎士的個人聲譽而接受挑戰。這種儀式在教會的介入後就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教會較繁複和具宗教成分的儀式,亦即是我們今日認識的以劍身輕拍單膝跪地的騎士雙肩。

電影《天國驕雄》(台譯:王者天下,Kingdom of Heaven)中主角父親為主角進行騎士受封儀式:

教會的教化

隨着10世紀以後羅馬教會的地位提升,從前的流氓逐漸變為捍衛基督的戰士。11世紀以後騎士的受封儀式受教會規管,除了要在教會舉行外,亦有各種的規定,如要為其配劍祝福、宣誓、授予佩劍、盔甲和馬鞭、以及給予騎士稱號等。教會的介入令騎士的身份由原來所有人都能獲得,變為具有神聖身份地位,且可以世襲的社會階層。另外10世紀到11世紀期間教會推動和平運動與休戰運動都令社會減少使用武力。加上會禁止騎士彼此之間比武和家族仇殺,要求他們忠於國王、忠於上帝,同時要保護教會與普通平民。教皇希望騎士能停止互相攻伐,而集中抵抗東方異教徒,組織了後來的「十字軍東征」。教會令騎士得以脫離流氓的形象,產生自我榮譽感和要保護教會及社會的使命感。

後來的騎士成為宗教的守護者:聖殿騎士團與醫院騎士團。(圖片:Saint Andrew's Church, Warwickshire, England;來源:Wikimedia Commons)

踏入上流社會的紳士

直到13世紀左右,受教會一直以來的深深影響和社會環境轉變,騎士精神逐漸形成。這個時候教會經已成為社會上的權威,教會將基督教價值融入騎士精神,成為騎士精神的基礎。而「12世紀文藝復興」也改變了中世紀初期好勇鬥狠的風俗,騎士亦逐漸學習宮廷禮節、文學、詩歌和藝術等高尚的風雅,從而融入了上流社會生活,而騎士階層漸漸由原來的武人變成優雅貴族。另一方面,騎士的受封典禮也加入了更多儀式性的元素,成為日後騎士文學形象的濫觴。

英女王伊莉沙伯二世正進行加封騎士儀式。(圖片來源:BBC)

參考資料︰

陳志堅〈西歐中世紀騎士的起源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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