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指首季獲65宗新股上市申請 未刊發業績須停牌個案未見大增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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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不少以去年12月底作年結日的上市公司,因未能在今年3月底前公布業績而停牌,有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議員表示關注。港交所(0388)行政總裁陳翊庭指出留意到有關情況,強調個案宗數並無大幅上升,同時集中於個別行業,反映出相關行業具挑戰,惟並不涉及系統性問題。

陳翊庭又指出港交所會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進行溝通及合作,希望令到相關停牌個案減少。

談及新股上市申請時,陳翊庭指出今年首季港交所收到65宗新股上市申請,按年增加30%,可是有關數據或有滯後,因為企業會待市況好轉﹑定價具吸引力時才有意欲申請上市。

她亦表示港交所去年主板上市的每宗申請審批時間中位數為48個營業日,已較前年的70日大為加快。當企業提交申請至正式掛牌,期間港交所審批時間只佔其中一部份,其餘因素包括中介人或發行人本身對市況的考慮。她亦表示港交所已收到有特專企業申請來港掛牌,惟部份情況較為複雜,如高科技行業擔心面臨海外市場制裁。不過港交所會繼續在內地及海外市場進行推廣,以吸引更多上市公司來港上市。

至於GEM上市改革方面,她指出相關措施在今年初才正式實施,大部份企業以2023財務報表進行申請。由於業績期剛結束,所以申請有滯後,又指出目前正處理2宗個案。近期亦有企業或中介人就新框架作出查詢,反映市場感興趣。

有中東及印尼企業擬來港掛牌

議員亦有提及有關新股上市時,股價跌穿招股價情況。陳翊庭指出會就新股價格發現程序進行檢視,令有能力議價的投資者與發行人及中介人,就招股定價進行博奕,促使定價吸引。

同時她又指,去年港交所與中東及印尼交易所簽訂諒解備忘錄,期望吸引當地企業來港作第二上市,已有不少企業正在商討。但她表示,部分企業亦可能直接來港作第一上市,因為有資格納入港股通,令內地投資者得以買賣這些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