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就保險代理及經紀操守守則展開諮詢 擬今年中生效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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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計劃於今年內接手保險業監管事務,當局今日宣布就持牌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的《操守守則》展開諮詢,為期兩個月,預料將於局方於今年中接手規管保險中介人時生效。

列8大操守原則

保監局於兩份諮詢文件中,列明保險代理及經紀的8大操守原則,包括「誠實及持正」、「公平行事並符合客戶利益」、「以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勝任提供意見」、「資料披露」、「合適性」、「利益衝突」及「客戶資產」,以及各原則下的標準及常規。局方指,制定草擬本時已考慮到現有自律規管制度下對保險中介人的操守要求、海外地區的相關要求及最新國際標準。

局方表示,在現行保險業自律規管架構下,保險中介人需要遵守所屬自律規管機構(包括保險業聯會轄下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發布的操守要求,但在新制度下,局方建議推出兩套《操守守則》,分別列明對代理及經紀的基本要求。

局方指,諮詢期由即日起開始,至5月28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