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副行政總裁:資產管理人妥善管理風險

撰文:黃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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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在一個研討會上認為,資產管理人應設立風險管理職能,獨立地監督前線人員工作並向他們提出適當的質疑,制訂和執行風險上限,以便妥善管理及控制風險。

她又表示上述的考慮因素同樣適用資產管理人,不論他們是運用結構簡單的工具或特種衍生工具進行交易,或投資於虛擬資產等新型產品。

梁鳳儀重申,在進行各項利便客戶服務的交易之前,各公司及其交易員應向客戶取得明確的同意。持牌人在與客戶進行交易時,應以誠實及公平的態度行事。公司應正確地識別及披露它們的交易身分,以減低利益衝突。

證監會稱,會毫不猶豫地對涉嫌不當行為及違規事項進行調查,並會對負責人士及公司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