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逾2年】新昌集團︰已申請覆核取消上市決定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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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停牌的新昌集團(0404)表示,上市委員會決定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惟公司已就有關決定申請覆核。

新昌稱,於8月9日,收到聯交所發出的函件,表示由於公司證券的買賣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暫停,且未能於2019年7月31日前恢復,因此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第 6.01A 條決定取消公司的上市。

函件並指出,公司股票上市的最後一天為8月23日,股票上市將於8月26日上午9點起取消。

經考慮法律及專業意見後,公司於8月19日根據上市規則第 2B.06(2)條向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秘書提交書面申請,以覆核取消上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