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佈兩法案 限制美科企大型壟斷 谷歌高層質疑

撰文: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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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公佈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的草案。這是歐盟近20年來在數字領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旨在明確數字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並遏制大型網絡平台的惡性競爭行為。

法案規定,英國及歐盟國家的科技公司將會為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以及在用戶保護上的疏漏而承擔鉅額罰款。此外,歐盟和英國相繼出台了各自的互聯網監管條例,以減少網絡上有害信息的傳播。

此外,法案規定科技公司不能利用其競爭對手的數據來與其競爭,也不能在自己的平台上優先展示本公司的產品。如果科技公司拒絕遵守這些規定,它們將會承擔公司利潤10%的罰金數額。不僅如此,多次違規的公司還可能面臨被逐出市場的風險。

當地時間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公佈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的草案。(Getty Images)

《數字服務法案》規定,如果社交媒體平台無法按規定及時刪除恐怖行動的政治宣傳內容及其他違法帖子,公司將會承受多達其利潤6%的罰金。

彭博社新聞指出,這批法案的生效將會對蘋果、臉書、亞馬遜和谷歌等美國的科技巨頭公司在歐盟的運營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可能會使公司出售部分業務或承擔數億美元的鉅額罰款。

據中國央視新聞報道,谷歌公司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部副總裁卡蘭·巴迪亞(Karan Bhatia)說:「這些建議似乎只針對少數具體的公司,且可能會使為歐洲小型企業研製新產品的過程變得更加艱難。」

蘋果公司拒絕對這批法案予以置評。亞馬遜公司則再度表示,這些法案的規定應當被用於所有的公司。